雾、霾不等于大气污染,治理污染才是根本
陆龙骅 (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)
近年来,在我国,特别是京津冀地区,雾、霾及以pm
2.5为主要特征大气污染事件频发,成了全社会关注的焦点。雾、霾几乎成了大气污染的代名词,简直是谈雾霾色变,甚至有的地方喊出了“消灭雾霾”的口号。事实上,雾与霾均是古今中外历来有之的天气现象,并不等于大气污染,也并非人力可以消除。而要解决雾、霾污染带来的诸多困扰,治理大气污染才是根本之道。
雾、霾是两种自然的天气现象
雾和霾是两种不同的天气现象,雾是湿的、霾是干的,两者产生的天气背景也有不同;在大气污染严重的地区,雾、霾中以pm
2.5为主要特征大气污染物浓度很大,而在污染不严重的其他地区,雾、霾中大气污染物的浓度并不高。把雾和霾混在一起,统称为雾霾天气,且作为大气污染的代名词, 有不妥之处,对公众也是一种误导。
图 殷墟甲骨文中的雾和霾
早在殷墟甲骨文中,我国就有雾和霾这两种自然天气现象的记录。《中国三千年气象记录总集》把收集的甲骨文卜辞按气象内容分为十二类,其中“视程障碍类”中所列的就是霾和雾(张德二主编,2004),这就是说,在距今三千年前、人类活动尚处于低级水平时,雾和霾就有了。素有雾都之称的英国伦敦,1952年5月的伦敦烟雾(smog)事件及其死亡人数,给全世界留下了深刻印象。在治理了60余年后的今天,“烟雾”的污染当然是看不到了,但伦敦的“雾”并未被“消灭”。
在气象观测规范中,雾(fog)是一种“大量微小水滴浮游空中,常呈乳白色,使水平能见度小于1.0km”的现象。形象地说,雾就是接近地面的云,满足一定的天气条件即可形成,对雾滴中有无污染物并无要求。作为公众所熟知的天气现象,庐山一年中有200多天有雾,可那里污染并不严重。事实上,在全球变暖的大背景下,自20世纪80年来以来,我国雾日天数就呈现减少趋势,并非人们印象中的 越来越多和“整天雾气腾腾”。
相较于雾,霾这个概念对公众显得更为陌生,也似乎与污染关系更密切。近30余年来随着污染的增加,霾日天数也确实有增加趋势。霾(haze)也可称为“灰霾”或“烟霞”,在气象学上指“大量极细微的干尘粒等均匀地浮游在空中,使水平能见度小于10公里的空气普遍混浊现象”。霾使远处光亮物体微带黄、红色,使黑暗物体微带蓝色。这里的尘粒可以是源于自然,如风扬尘土、火山灰、漂浮的海盐、花粉、真菌孢子、细菌、天然林火导致的烟尘等,也可以是来于人类活动,如化石燃料燃烧、生物质(秸秆、木柴)的燃烧、垃圾焚烧、汽车尾气以及道路扬尘、建筑施工扬尘、工业粉尘、厨房烟气等。而如今的霾,于人类活动影响有关的,占据了多数。
除能见度外,雾和霾最大的不同在于相对湿度,在能见度附合条件的情况下,通常相对湿度在90%以上是雾、小于80%为霾。有人因有时雾、霾很难区分,称之为雾霾,也是不严谨的。天气现象中轻雾(mist,又称靄)或烟幕(smoke screen)时相对湿度可为80%-90%,指的就是这类“微小水滴或已湿的吸湿性质粒所构成的灰白色的稀薄雾幕,使水平能见度大于等于1.0km至小于10.0km”或“大量的烟存在空气中,使水平能见度小于10.0km”的现象。
从中我们不难发现,这些人类活动所产生的污染物,既是生成霾所不可缺少的干气溶胶粒子的来源,同时也是大气污染源。从另一方面讲,形成雾、霾大多需要无风、稳定的天气条件,而这样的天气条件同时也有利于大气污染物的聚积。就这样,雾、霾与大气污染在这个关键的环节上联系在了一起,在公众的印象中,越来越“难解难分”。
要治理大气污染,而非雾、霾
近年来,在媒体上与雾、霾一起经常出现的是pm
2.5, pm是英文particulate matter(颗粒物)的简称,是一个群体的概念。pm
2.5是细颗粒物,指的是所有粒径小于2.5微米的粒子;pm
10是可吸入颗粒物,为所有粒径小于10微米的粒子,其中包括pm
2.5和pm
1。pm
10与大气污染关系密切,能进入人体的气管和支气管,而其中的pm
2.5更能进入肺气泡,对人体伤害很大,因此,备受人们关注。
在大气污染严重的地区,雾、霾天气出现时,近地面大气静稳,不利于污染物扩散,近地面以pm
2.5为代表的大气污染物的浓度剧增。静稳天气和大气污染是雾、霾污染形成和维持的重要因素。其中,大气污染才是目前面临的最大的问题,也是污染事件的元凶;把雾、霾等同于pm
2.5也是不对的。
理清了雾、霾与大气污染的关系,我们也就会明白,前者只是表象,后者才是问题的本质。不弄清这一点就去治理,就会导致思路出现偏差,本末倒置做无用功。 ]
有一些地方,由于错把“风吹雾霾散”这一表面现象当成解决问题的办法,做了劳民伤财的荒唐事。例如,兰州处于“两山夹一河”的峡谷盆地中,风力较小,污染物输送和扩散缓慢。兰州的主导风向是偏东风,大青山正好处于上风向。1997年,该市曾提出实施“大青山削山通风工程”,意图在东边打开一个缺口,“借东风”吹走雾、霾,但最终不了了之。在“削平大青山”早已成烟云15年后,《兰州市“十二五”环境保护规划》又拟在“十二五”期间,投资6000万元,试点研究实施“削山通风”工程,解决因地理因素造成空气扩散不畅的现状,改善兰州大气环境。据说这一工程的要点为:“把一条山脉夷平150米,以便为市区开辟一条通道,使这个污染严重城市的有害空气排放出去,使新鲜空气流进来,从而改善人们的工作和生存环境”。而当地的反对意见则认为,此举有“打着改善环境的旗号,却是为了‘削山造地’土地开发利用,把‘环境论’当成了敲门砖”之嫌。从科学性上来说,“把一条山脉夷平150米”就能“引东风入金城”也是论据不足的。在出现雾、霾天气时,受天气系统的影响,城区和郊区往往风都很小,“削山”后无风可引。此举像“在喜玛拉雅山脉上打开一个缺口,引孟加拉湾水汽北上,解决西北干旱问题”一样是荒唐的。
我国大气污染严重的地区,如京津冀、长三角、珠三角以及山西南部等地,雾、霾的多发与地理环境也有一定关系。以北京为例,冬春季雾、霾多日不散,空气质量指数(aqi)居高不下,确实有地形阻挡等不利因素。但就此去“愚公移山”,消除有利于雾、霾生成的地理条件,不理智也不现实。?????
在国外,伦敦的治理经验可作为借鉴。在著名的“伦敦烟雾事件”发生,造成严重损失后,英国人的反应并非“引风”或别的什么手段根除雾、霾,而是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空气污染防治法案《清洁空气法》,针对各种废气排放进行严格约束,并制定了明确的处罚措施,有效减少了烟尘和颗粒物。经过近半个世纪的综合治理,逐渐改善空气质量。在国内,为保障apec期间空气质量,北京及周边地区采取了一系列“史上最严”措施,使得大气污染治理能坚守“最后一公里”。整个apec期间,北京pm2.5降低27%,一氧化氮降低了75%,一氧化碳也降低15%。“尽管apec蓝是政府用超常规手段治理出来的,并非所有保障措施都能长效化。但只要各级政府下定决心,逐步调整区域产业结构,加大治污力度,再加上老百姓的响应配合,美丽的“apec蓝”或“北京蓝”一定会在中国成为‘新常态’。
由此看来,治理大气污染才能真正解决问题。事实上。李克强总理在“两会”答记者问中已经清晰地阐述了这一思路:“我们说要向雾、霾等污染宣战,可不是说向老天爷宣战,而是要向我们自身粗放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来宣战。”
正如政府工作报告中所说,强化污染防治。以雾、霾频发的特大城市和区域为重点,以细颗粒物和可吸入颗粒物治理为突破口,抓住产业结构、能源效率、尾气排放和扬尘等关键环节,健全政府、企业、公众共同参与新机制,实行区域联防联控,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。这些都是治理大气污染的当务之急,也是解决雾、霾困扰的根本之道。
陆龙骅? (2014-07-08)